相信您最近看到电视报导,或283期的壹周刊--劣劣劣劣劣的投诉,请您告诉您周遭的孕妇,要到那里生,小心和我们一样的遭遇!!
产妇林oo都在中坜地区宏其妇幼医院产检,7/12清晨破水,但医师让她自然生产却造成「产后大出血」,转送林口长庚紧急开刀,竟然是子宫深部裂伤与阴道裂伤所致失血,总输血量超过5500㏄,期间接过多次的病危通知。又因为宏其医院医师与护士为oo包覆电毯而造成身体面积「3%之三度烫伤」!!终生的痛与疤痕!她们直到壹周刊採访才说出早在宏其妇幼医院就被烫伤!!转诊单上却没有写, 很神奇吧!!
oo于长庚住院17天(7/127/28),造成伤害的胡中和医师没来看过,仅派一位医院专员与护士来探视。子宫深部裂伤与阴道裂伤是造成大出血的原因,宏其医院却宣称他们的急救过程无瑕疵,殊不知「原因」在哪?这样的医院院长还宣称若要说「有一点点遗憾」就是烫伤,但他不知道要从何检讨与处罚谁?(有录音存证),您看,这么自以为是的医院!
OO经过四十四次的烫伤敷药治疗,每天拆换药的痛苦与煎熬,医院怎会知道?只说会去了解该烫伤诊疗医院,同理心与公义何在?产妇在该医院生产,医生经验的不足,难道不该为产妇的大出血负担起码50%以上的责任?造成严重的胸部烫伤,无法哺餵母乳,无法抱小孩,无法做月子,还因切除子宫造成无法继续生育的遗憾,以及烫伤所致大面积水泡疼痛痛苦的疗程家人的恐慌与财务上的损失全身大换血所致将来健康的影响,以及无法抹灭的疤痕(已经看过两家整形美容外科,均表示只能抹药淡化,无法复原),难道我们只是小虾米?
您说公理正义何在?医院怎会如此气焰高涨?此刻的我们一次次的被烫伤与医院鄙视的态度所刺伤,请您一起拒绝这样的医疗院所,感激不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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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宏其妇幼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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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到底
(原作者于 2006-10-28 02:04:33 重新编辑过)